爱企猫07月07日消息:财政部发布最新通知,针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进口医疗器械的采购规则进行调整。规定采购预算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医疗器械项目,若需采购进口产品且经过法定程序,须排除欧盟本土企业(在华欧资企业不受影响)参与竞标。对于非欧盟企业提供的医疗服务方案,其包含自欧盟进口的产品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50%。此外,该政策设立例外条款,当仅欧盟制造商可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医疗器械时仍允许进口。上述调整自2025年7月6日起实施,此前已进入合同签订阶段的项目可继续执行原采购流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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